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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对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履行监护职责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补助的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照料和管理服务,在充分讨论、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0月19日,联系电话:8521113,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两山转化发展大厦B幢遂昌县卫生健康局405公卫科,邮编:323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等六部门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
印发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对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履行监护职责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补助的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照料和管理服务,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0〕46号),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等单位联合制定了《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遂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遂昌县公安局 遂昌县民政局
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日
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
看护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患者)监护和管理服务,根据《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
第二条监护补助是指对具有危险性评估等级风险的患者的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责任给予的补助。
第三条具有危险性评估等级的患者主要包括两类:
(一)I类患者: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且危险性评估等级为1-2级的患者;
(二)Ⅱ类患者:临床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不限于上述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且危险性评估等级为3级及以上或曾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
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应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对患者危险性行为等级进行动态评估管理。
第四条看护补贴是指对纳入当地村(社区)管理的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患者,为保障其护理、照料等基本需要给予的补贴。
第五条监护补助发放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患者纳入当地社区管理治疗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相关业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监护人信息;
(三)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照料、送诊救治等监护责任;
(四)监护人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患者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护补助标准为Ⅰ类患者每人每月150元,Ⅱ类患者每人每月400元。看护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第七条监护补助、看护补贴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一)监护补助具体发放按以下规定执行:
1.患者年度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按补助标准和年度内危险性评估等级为1-5级的实际月数计算发放;
2.患者年度内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监护补助从当月起停发6个月(跨年度的顺延到次年),其余月份符合发放条件的,按标准计算发放;
3.患者经评估后危险性行为等级为0级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
4.患者失访或死亡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
5.患者因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期间(年度内单次累计超过1个月的)停止发放。
6.对于患者因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且精神医疗机构要求陪护等特殊情况,由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相应补助标准。
(二)看护补贴具体发放按以下规定执行:
1.看护补贴按患者被认定为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的实际月数计算发放;
2.患者失访或死亡的,自次月起停止发放;
3.看护补贴与监护补助可同时享受,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监护人择一享受。
第八条监护人于每年8月底前向村(社区)提出监护补助申请,村(社区)于9月10日前统一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见附件1),乡镇(街道)审核后统一于9月20日前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公安局对患者肇事肇祸情况、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情况等进行审核认定后,于9月底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县财政局。
第九条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并下发的符合看护补贴发放条件的初步人员名单,会同县民政、县残联等单位复核认定,并将复核认定名单下发各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后统一于9月20日前将审批表(见附件2)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于9月底前将看护补贴人员名单报县财政局。
第十条县财政局对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申报材料复核后,将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由乡镇(街道)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患者监护人。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发放管理,对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冒领、多领监护补助或看护补贴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2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申请审批表
2.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3.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协议书
附件1:
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申请审批表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年月日
监护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患者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与患者的关系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基本情况 | 肇事肇祸情况: 社区民警: | ||||
随访情况: 危险性评估等级: 精防医生: | |||||
监护情况: 村(社区)干部: | |||||
村(社区) 意见 |
盖章: 日期: | ||||
乡镇(街道)意见 | 同意/不同意村(社区)意见,享受I类/Ⅱ类患者监护补助元。 盖章: 日期: | ||||
县级业务部门意见 | 县卫生健康局: 县公安局: 盖章: 日期: |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
盖章: 日期: |
注:1.2021年申报补助时段为2021年2月12日至8月31日,11月底前由乡镇(街道)统一将该申请审批表报送至县卫健局。今后每年申报时段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于每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卫健局。
2.审批表一式五份,县级公安、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留存一份。
附件2:
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年月日
看护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患者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与患者的关系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基本情况 | 经济状况:?特困供养(被认定月数: ) ?最低生活保障(被认定月数: )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被认定月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情况:?未享受 ?已享受(补贴标准:元/月) 患者个人状态:?正常 ?失访(失访时间:年月 日) ?死亡(死亡时间:年月日) 看护人签字: 村(社区)干部签字: | ||||
村(社区) 意见 |
盖章: 日期: | ||||
乡镇(街道)意见 | 同意/不同意村(社区)意见,享受看护补贴元。 盖章: 日期: | ||||
县级业务部门意见 |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县残联: 盖章: 日期: |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
盖章: 日期: |
注:1.2021年申报补贴时段为2021年2月12日至8月31日,11月底前由乡镇(街道)统一将该申请审批表报送至县卫健局。今后每年申报时段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于每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卫健局。
2.审批表一式六份,县级民政、残联、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留存一份。
附件3:
遂昌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监护责任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道)
乙方(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为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和救治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精神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被监护人信息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精神残疾等级:,危险性评估等级,与监护人关系:,身份证号码:,《残疾人证》号码:,家庭住址:
二、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日常管理。
2.依法确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指导督促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监护协议签订工作。
3.组织建立社区(村)关爱帮扶小组和单位,随时了解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动态情况,定期组织基层相关部门和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联合审核,统一预算和发放监护补助。
4.及时向公安、卫健等部门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病情况和潜在危害,配合监护人和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危害发生,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工作。
5.会同各部门确定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特别救治救助,依据有关政策,整合资源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三、乙方的监护责任
1.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升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增强患者护理和自我保护以及意外事件预防、应对、处置能力;
2.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照料、送诊救治等监护责任,不得虐待、遗弃被监护人,防止被监护人失踪或下落不明、流浪乞讨、肇事肇祸,防止其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
3.监护人积极主动配合社区随访管理等工作,遵医嘱监督被监护人按时按量服药,观察被监护人病情变化情况,发生病情波动时,监护人立即告知社区(村)精防医生,并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将被监护人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4.发生被监护人居住地迁移、监护人变更等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并按要求履行变更手续;
5.引导被监护人逐渐恢复社会功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其申请并督促定期参加康复活动;
6.被监护人失踪或下落不明后立即报告所在地村(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被监护人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监护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报告,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处置,将被监护人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7.负责患者参加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市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对象负责手续办理及年审。
8.根据定点医院医学建议,履行接出院等相关责任。
四、履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和救治救助管理工作。乙方应主动积极承担法律和本协议明确的监护责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乙方履约,按照监护年度期末评估考核结果,则按规定足额发放监护补助。
若乙方违约,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甚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应视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乙方到甲方述责,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2.扣发或停发指定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监护补助经费;3.因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若虐待、遗弃被监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若甲方违约,按《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资金发放单位(部门)留存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指印):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