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 >> 民意征集
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遂昌县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通过司法程序快速化解企业、自然人债务危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时间:2021-03-04 15:02:10
字体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现就《遂昌县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通过司法程序快速化解企业、自然人债务危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3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遂昌县人民法院(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邮政编码323300。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578-8180272;

3.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772104431@qq.com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遂昌县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通过司法程序

快速化解企业、自然人债务危机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破产程序以及个人债务重整程序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及担保链风险,倒逼没有发展前景的关停和破产企业出清市场,同时赋予在市场中竞争失败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经济重生的机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而促进遂昌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停和破产企业认定。本意见所指关停和破产企业,是指住所地或者注册登记在遂昌县,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提供无效供给,占用经济资源和市场资源,名存实亡的企业。

二、“诚实而不幸”债务人认定本意见所指“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是指在市场中竞争失败而陷入债务危机,导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自然人。本条所指自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遂昌县户籍的;

(二)经常居住地在遂昌县的;

(三)在遂昌县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

(四)在遂昌县有较大投资或有实际经营业务的;

(五)在县法院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中为破产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六)县法院认为可以适用个人债务重整程序的。

、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关停和破产企业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关停和破产企业甄别、破产财产处置、存量资源招商、信访维稳等工作,保障破产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建立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年召开一次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会商相关问题,并分层级建立日常信息共享、通报、研判、会商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联席会议精神,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

四、依法及时受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依法受理企业的和解、重整、破产清算案件及个人债务重整案件。在程序上坚持依法“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实行破产案件的简易审理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及时盘活资源要素

、加强法院破产审判力量配置重视解决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和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高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打造专业、稳定的破产审判队伍。

六、完善执破衔接机制,主动引导执行程序中发现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以及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对执行程序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引导执行案件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在企业破产方面,积极引导申请破产主体多元化,可由社保、税务、电力等部门作为申请人启动破产程序。

七、构建企业破产程序与个人债务重整程序衔接机制。做好企业破产与个人债务重整两个程序之间的衔接工作,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个人债务重整案件原则上在企业破产案件中一并处理,以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节约司法成本。

、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与管理。加大对参与破产事务的本地中介机构的培育、支持力度,引导鼓励中介机构吸收具有管理、财经、法律等的专业人才,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通过成立联合管理人、引进外地优秀管理人团队等方式,培育专业、高效的破产管理人队伍。

九、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拨款和破产管理人报酬提成等方式,设立破产专项管理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无产可破的企业破产案件个人债务重整案件的破产程序启动费用、破产管理人报酬支付等,保证破产管理人能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完善破产审判税收政策。建立税务部门与法院定期沟通机制,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书面告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及时主动申报税收债权。税务部门对债权依法受偿后仍然欠缴的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凭法院裁定书按规定程序上报核销;并购涉及房产过户的免予收取房产交易手续费;税务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兼并重组破产程序中涉及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破产重整企业在引进战略投资人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的可凭县法院裁定或有关文书予以变更;原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犯罪等原因被列入税务黑名单,导致重整企业无法换证的,税务机关据法院按照破产法出具的函件对重整企业税务登记证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十一、 完善破产审判信用修复。企业重整后需要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复的,管理人可以分别向人民银行或者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应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凭管理人申请和法院出具的函件予以办理,用“大事记”或“信息主体声明”的方式在征信系统内进行记载,对确经法院判决的债务偿还,在征信系统内予以标注,从而对信用记录予以修复。

个人债务重整的自然人需要修复信用的,参照前款执行。

、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登记税务机关依法参与企业破产程序后,税收债权未获全额清偿但已经过法院裁定终结企业破产程序,管理人自企业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法院裁定书办理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依法予以认可,税务机关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破产管理人出具税务注销文书或清税证明,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破产企业税务注销制度。

、破产程序中拍卖成交的车辆违法记录消除。法院在破产案件中处置车辆后,车管部门凭法院裁定书加快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对车辆原有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消除。

、抵押权注销登记。在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破产财产原设立的抵押权需要注销的,凭他项权利证书、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需法院出具裁定书)等资料,由管理人向自然资源、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自然资源、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按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内容予以办理。

、加快办理破产财产处置后的过户手续。破产财产处置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凭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县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资料,由管理人与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有关部门按照正常流程办理

、加快破产资产处置协调。由政府部门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建立工业用地蓄水池,对于破产案件中有处置难度的房地产,在三次流拍之后可以由国有运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不低于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收购,之后再引入合适的投资者进行转让;破产企业及自然人审批、登记手续不全的房地产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资源、环保、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提升破产资产价值;对财产处置中涉及土地、房产、排污权分割处置、转让,符合条件的,自然资源、环保、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根据政策予以支持,凭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在县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或自然人债务重整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推动破产企业涉及违规建筑市场化。破产企业涉及的违规建筑房产由法院会同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以争取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区别对待,个案处置。在不影响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允许受让企业按评估价的50%回购,经由相关部门予以办理相关权证。对于破产案件涉及的划拨用地上的建筑物,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进行转让,受让人在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建设、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权证。

、完善刑民交叉联动解决机制。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刑民交叉问题,若涉及不同部门之间协调的,可临时召开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进行解决;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对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查的,管理人可以在县法院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调查;在破产案件中发现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其他责任人员以及破产自然人存在可能涉嫌犯罪的逃废债行为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大受案力度,合力打击逃废债行为。

、建立完善资产处置前置协调会议制度。为促使关停和破产企业加快盘活效率,减轻新接盘企业的额外负担及办理过户过程中的繁杂程序,根据《遂昌县振兴生态工业三十九条》精神,所有涉及兼并重整及司法拍卖的工业企业,必须先由领导小组召集法院、税务自然资源、建设、经济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人力社保局、供电公司及相关银行机构召开协调会,确定原有企业资产状况,包括有无欠缴税费、社保费、水电费、不动产产权证办理情况、拍卖过程中产生税费的缴纳主体和方式等,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明确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办理不动产产权证过户手续前,原企业所拖欠的税费、社保、水电等相关费用应明确缴纳主体,完成缴纳手续后方可予以受理。根据企业所属地管理权限分别由县经济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处置进度。

二十、完善风险提示机制。为了便于所有竞拍人清晰地明确自身权益,减轻后续过户程中的手续成本,破产资产拍卖公告中应当明确每一部分的资产标的物的确权登记情况,未确权登记或手续办理情况不明确的标的物,应有专门的表述提醒竞拍人风险自控

二十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7年5月5日遂昌县人民政府、遂昌县人民法院共同发布的《遂昌县通过司法程序处置关停和破产企业若干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遂昌县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遂昌县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通过破产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推进,提高管理人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 义

本办法所称的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是指由遂昌县政府设立的专门用于补偿我县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以及申请个人债务重整的自然人无力支付破产费用等情况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50万元;(二)县法院按比例从管理人所得报酬中提取的资金。该资金存放于县法院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账户。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滚动补偿和严格监管的原则,并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

第三条 使用范围

法院在管理人选定程序中应向管理人释明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系补偿性财政拨款,仅能弥补管理人的破产费用和部分执行职务的成本。下列情况,管理人可根据要求向县法院申请使用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

1、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全部设置了担保物权,且变价不足以清偿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的;

2、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变价后不足以清偿建筑工程款等其他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的;

3、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

4、自然人申请个人债务重整的;

5、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申请的情形。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用于弥补以下各项费用的支出:

(一) 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

1、破产案件的启动经费,如破产诉讼费用、公告刊登费用、开户刻章费用、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费用等;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所支出的费用;

3、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4、个人债务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人的费用、调查第三方战略投资人投资能力的费用、调查保证人财产状况的费用等;

5、其他合理的执行职务费用。

(二)管理人报酬费用

法院一般应当在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者拟定个人债务重整协议的阶段,根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本着调动管理人积极性和平衡各案件差异性的原则下,在管理人提交的报酬方案的基础上,考虑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管理人承担的风险等方面,最终综合予以确定。

第四条 资金支取限额

破产管理人根据本办法第三条各项规定申请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的,每个企业破产案件最高额不超过5万元,每个个人债务重整案件原则上在0.2万元至2万元之间。管理人已经从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获得补偿时,则管理人向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申请的数额不得超过破产费用、执行职务的成本与已获得补偿的差额。

第五条 资金审批小组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审批小组专门负责对该资金的支取进行审批。审批小组由案件承办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分管院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案件承办人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申请受理、初审等;合议庭组成人员根据资金初审情况,审核、平衡后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等;分管院领导主要负责对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审查、论证绩效、综合平衡、控制总额等。

第六条 资金申请程序

支付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各项所列费用的,除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由管理人先行垫付,在破产案件终结后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费用凭证。

支付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费用的,由管理人在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载明破产案件基本情况、管理人履职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等,最终由法院根据管理人履职勤勉程度和工作量等,在法定的管理人报酬限额内确定。

第七条 审 批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审批小组对管理人的执行职务费用和报酬进行审批时,应当召开合议庭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报分管院领导确定是否批准以及可发放款项金额。

第八条 资金支取和归档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审批小组审核决定补偿金额后,应当向管理人出具支取通知书。管理人根据支取通知书所记载的程序要求,向县法院办理支取业务,管理人收款账户必须是其专用账户。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发放后,企业破产管理人应将收款凭证交至县法院登记入册,个人债务重整管理人应将收款凭证交至县法院登记入册。

第九条 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中,应遵守勤勉忠实义务,否则不得就该破产案件申请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

管理人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的,一律停止拨款,并取消今后资金享受资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取消管理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监 督

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受县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 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